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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邓州店子口附近一男子酒后殴打他人被拘留

    信息发布者:zhozhuang7115
    2020-01-11 14:11:56   原创
    近日,邓州市民刘某因酒后寻衅滋事,随意殴打他人被邓州警方依法行政拘留。

    2020年1月8日晚21时许,邓州市公安局西关派出所民警李辉、禇边军带领王腾、孙鹏等巡逻至交通路店子口附近看见一商店门前围了很多人。

    民警即下车查看情况,只见一40岁左右男子拿着酒瓶直嚷嚷:我想喝酒你们管不了。旁边的副食店店主蹲在地上嘴角流着血。

    民警经调查了解到,当晚醉酒男子来副食店买酒,店主看他说话语无伦次像是喝醉了,就劝他别再喝了,可男子非但不听劝还和店主吵了起来。

    争吵中,该男子还向店主面部打了一拳,致使嘴角流血。

    现场群众也气愤地说:“太不像话了,好意劝你别喝酒还打人”。

    鉴于此民警将双方带到所内进一步调查。

    经审查,打人的这名男子叫刘某,晚上自己在家喝酒,喝着喝着家中没酒了就出来买酒,没想到自己因一时糊涂,还给他人造成了伤害。
      
    目前,刘某因涉嫌殴打他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被邓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。

    法律小常识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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